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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有为副市长在全市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 副市长姜有为
(2006年10月20日)

同志们:
        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一直十分严峻,目前已经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全年控制指标,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刚才,煤监分局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煤矿事故情况,分析了两起重大事故原因,教训十分惨痛,煤矿安全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今天,召集全市煤矿法人代表、矿长、乡镇和县区分管的同志来参加会议,就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打击“三违”,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此,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中旬,开展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靖远同志宣读的实施方案,是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为确保这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再强调四个方面问题。
        一、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明确整治的目的意义
        截止目前,我市煤矿发生事故39起,死亡49人,占全省死亡总数的34%,在全省7个产煤市州倒数第一,百万吨死亡率已高达12.4,全省是7.9。按类别分:顶板事故32起、占事故起数的65.3%,死亡40人、占总人数的81.6%;运输事故6起、占事故起数的15.4%,死亡8人、占总人数的16.3%。按事故性质分:重大事故2起,其中:顶板1起:八道江区东晋煤矿,死亡3人;运输1起:八道江区顺信煤矿,死亡3人,伤6人。全市只有抚松县大安煤矿无事故,其它县区都有事故,而且八道江区、临江市、长白县都已经超出了全年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从事故类别看,都是顶板和运输事故。而且,同一类型事故在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矿井频繁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多发,一次死亡2人的事故高达6起。究竟是什么原因?从表面现象看,工人违章蹬车、空顶下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也说明习惯性违章长期大量存在。事实上,虽然煤矿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今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严重滑坡,无论是安全投入和装备上,还是现场管理上都出现滑坡,不能长期达到持证标准。法人代表认为证照齐全了,可以合法生产了,安全生产就一劳永逸了,在意识上就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矿长也认为各种检查都通过了,我可以多出煤,按产量赚钱了,因而现场管理松懈了,致使隐患大量存在;工人报着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安全文化淡漠,基础培训不扎实,工人自我保安意识差,安全技术素质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监察、监管、行管有缺位、有漏洞,导致事故多发。     “10.4”运输事故充分暴露出八道江区乃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极大漏洞,违章蹬车、空顶下作业、现场管理松懈,已司空见惯。这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没有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有人认为我市煤矿基础条件差,事故在所难免,只从客观上找原因,不从自身上找存在的问题。如果长此以往,不加整治,事故还会多发,损失还会加大,影响会更加严重。所以,煤矿安全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从我市煤矿企业现有的管理状况看,如果不采取长期高压态势的监察、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就是一句空话。
        为此,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全市煤矿进行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消除隐患、压减事故,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资源整合进度,使煤矿做强做大;推进质量标准化进程,不达标的尽快达标,达标的更进一步;推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和技能;最终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建设平安白山,这是整治行动的根本目的。希望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产煤乡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集中精力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目标,处理好几个关系,推进各项工作
        这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的比较详细具体,就是为了便于操作。整治的目标非常明确:煤矿的法人代表必须通过再培训,提高认识,加大安全投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矿长及管理人员也要通过再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还要通过再培训,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意识,杜绝违章作业。整治行动期间,消灭重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有效治理“三违”现象,重大隐患彻底消除。具体指标方案中已经明确,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着重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专项整治行动与整顿关闭的关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监总局等12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我们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落实12部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05〕21号)要求,实行“五个关闭”。
        1、未依法取得“五证一照”或“五证一照”过期,擅自从事生产的要关闭;
        2、3个月内2次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要关闭;
        3、1个月内3次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关闭;
        4、纳入资源整合矿井,未履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要关闭;
        5、确属资源枯竭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的;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要关闭。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上述五项之一的矿井,一律由煤矿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实施关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井必须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分三种类型处理:纳入资源整合的,待省整合办批准后实施整合;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的,待省整合办批复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既没纳入资源整合又没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的,按《采矿许可证》期限,到期予以关闭。
        (二)专项整治行动与资源整合的关系。
        按照12部委文件要求,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有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只有通过资源整合才能提高矿井生产规模,增加安全装备,整合资金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整合是煤炭资源的整合,不是矿井之间的整合。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一个法人管理机构。通过专项整治,要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严防整合期间组织生产,防止一证多井。整合方案经省整合办批准后,县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明确整合与被整合的对象,以谁为主、谁是法人代表;保留哪条井筒、关闭哪条井筒;哪条井筒提升、哪条井筒排风。按照经批准的有资质部门的设计组织施工,并履行“三同时”手续。这项工作很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依法操作,按12部委的文件执行,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来推进资源整合工作。
        (三)专项整治行动与质量标准化的关系。
        今年年初,市政府布置了质量标准化工作,也召开了现场会,目前能达到市里制定标准的矿井也不足10%。八道江区顺信煤矿是列入第二批达标矿井,“10.4”事故暴露出漏洞很多,差距很大。临江市盛海煤矿也是列入第二批达标的矿井,10月13日又发生1起顶板事故,而且《采矿许可证》已经过期,这说明我们在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力度还不够,办法还不多。质量是安全的基础,推进质量标准化是抓安全的治本之策。9月28日,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会议在山东兖矿集团公司召开,说明国家已经着眼于抓安全基础。我们学习山东枣庄的经验也是突出“双基”,即“抓基层、抓基础”,其中的关键就是质量达标。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质量达标进度。同时,煤矿企业必须要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加强资金保障,提高矿井装备水平;加强现场管理,施工质量达标;排查治理隐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四)专项整治行动与教育培训的关系。
        煤矿安全装备是基础,管理是条件,人员关键。从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看,绝大多数是工人违章作业,现场管理、监护不到位造成的,都是人的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人的不安全行为就造成了事故。所以,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分三个层面进行教育培训,分别是: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全体从业人员。要通过强化培训,提高全员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
        (一)突出整治重点。
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矿井是整治的重点矿井。今年的39起事故,发生在35处矿井,这些矿井是整治的重点。八道江区东晋煤矿、顺信煤矿发生了死亡3人的重大事故;八道江区兆丰煤矿、江源区湾沟丰叶煤矿、苇塘吉源煤矿、苇塘西翼井、湾沟启源煤矿和靖宇县马当煤矿发生了死亡2人事故;江源区湾沟利源煤矿,今年以来连续发生3起顶板事故,死亡3人;湾沟胜源煤矿、湾沟镇九井、今年以来连续发生2起顶板事故,死亡2人。这些矿井的整治时间要长,整治力度要大,检查验收要严,对违法行为处罚要重,各项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八道江区、江源区的湾沟镇和松树红利、临江小营子的高瓦斯区是整治的重点地区。八道江区今年发生事故10起,死亡15人,超指标3人;江源区全区死亡26人,仅湾沟镇就死亡13人,占全区的一半;松树镇和桦树镇所辖煤矿处在高瓦斯区,且瓦斯经常超限报警,这些区域是整治的重点区域。各县(市)区要分片包干,各乡镇要专人负责,市直各部门要对重点区域跟踪检查指导,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湾沟镇要通过资源整合,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市煤矿仍然要把“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放在重中之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24小时传递信息数据,超限报警及时断电撤人,确保安全。
        (二)抓住关键环节。
        加大安全投入。装备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支护、回采都需要装备到位,由于煤矿是高危行业,国家对煤矿使用设备、设施都有明确的标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对煤矿在用设备进行清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更换。“10.4”跑车事故中使用的安全插销就是没有“煤安”标志的不合格产品。工人为什么违章蹬车?因为矿井不使用人车,为什么不使用人车?是因为配的人车只有6个座位,全体人员入井要提升3-4次,影响出煤,这次要求每个矿井必须配备能满足人员入井需要的人车,一台不够配两台,两台不够配三台,必须认真对待。《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这是办矿的基本条件,安全培训需要资金,安全管理也需要资金,国家明令必须提足用好安全费用,由企业自提自用。企业还必须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订救护协议,这都是办矿的必备条件。达不到要求就取消其办矿资格。
        抓好人员培训。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由市三级培训中心强化培训。白山煤监分局、市经委、市安监局组织出几套题,严格保密,考试时随机抽取一套,对考试不合格的法人代表,所在煤矿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试不合格的矿长、副矿长要进行公示,三年内不得在白山市所属煤矿担任矿长、副矿长职务,由县区煤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煤矿全体从业人员要经县(市)区四级培训中心进行提高技能再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主要在于强化现场管理,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落实。矿井安全管理人员要整顿思想,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体从业人员杜绝“三违”,对习惯性违章,既要查处违章者,又要查处管理人员。重大隐患要根除,一般隐患要及时发现,尽快整改,及时消除,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责任落实在现场。
        四、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这次全市煤矿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市政府是下了决心的,务求抓出实效。为此,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为整治行动提供组织保证并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地推进并取得实效。
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业人员,组织精干力量,确保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各煤矿企业,必须由法人代表任组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把责任、工作量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
        进行联合执法。为推动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分工协作。各执法部门要打破常规,多搞动态检查和夜间突击性检查,新闻媒体介入并予以曝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三违”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在安全生产执法中,没有“软环境”而言。按照市政府7月12日煤矿安全紧急会议上确定的几个工作组,由部门领导带队,成员单位参加,进行联合检查,深入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行动办公室要及时调度沟通情况,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市整治行动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宣传到位,欢迎社会群众监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同时及时宣传整治取得的成果。
        强化考核验收。市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在明年1月上旬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严格考核。工作量化,既看过程、又看结果。不抓,肯定没有好的效果,抓了,但没有抓出好的效果,也要进行问责,第四次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喜杰市长明确:责任状是要考核、要兑现的。军中无戏言,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要纳入全年目标责任状考核的。请各位负责同志有个思想准备,不要事后怨天尤人,多在自身工作上找原因。
同志们,今天的动员大会召开后,全体同志要立即行动,集中精力抓好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冬季即将来临,消防、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等其它领域都要采取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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