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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局长李靖远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通报

 

                                                        ( 2005年1月28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按排,下面我通报一下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全市伤亡事故情况

    2004年,全市各类事故共发生713起,死亡211人,同比减少154起,死亡人数增加51人,事故起数下降17.7%,死亡人数上升31.9%。
   (一)、各类伤亡事故基本情况
    1、工矿商贸企业
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35起,同比减少31起,下降40.9%,死亡42人,同比少死亡14人,下降25%。
其中:
    煤矿事故33起,死亡40人,(含江源县湾沟“12.1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8起,少死亡11人,分别下降45.9%和21.6%。
非煤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3人,分别下降66.7%和66.7%。
    2、道路交通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245起,死亡161人,同比减少37起,多死亡64人,分别下降13.12%和上升65.98%。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增加3起,多死亡3人,分别上升150%和21.38%。
    3、消防火灾事故
   全市共发生消防火灾事故433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86起,多死亡1人,分别下降16.57%和上升14.29%。
   (二)重、特大事故情况
    2004年,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6起,死亡23人。其中:
道路交通5起,死亡17人,分别是①1月28日4点40分,在江源县湾沟镇鹤大公路枫叶岭隧道内车辆追尾死亡3人;②4月25日22点10分,在江源县湾沟—抚松间老岭隧道内车辆追尾死亡3人;③6月6日22点20分,朝长公路长白境内五十岗,汽车刹车失灵,翻车死亡3人;④9月23日19时45分鹤大公路抚松境内北江大桥因施工路段未设标志,造成一旅游车坠入江中死亡5人;⑤11月16日10时30分鹤大公路江源县境内大阳岔路段积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翻车死亡3人;
煤炭矿山一起,死亡六人。12月17日江源县湾沟镇一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且存在事故隐瞒问题,性质恶劣。
    (三)各县(市)、区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从全市各县(市)区煤矿、非煤矿山事故死亡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看:
    江源县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为28人(煤矿27人,非煤1人),实际死亡29人(煤矿28人,非煤1人),超1人(煤矿超1人,非煤持平)。
   八道江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为12人(煤矿11人,非煤1人),实际死亡7人(煤矿6人,非煤无),减少6人(煤矿减少6人)。
   临江市事故死亡控制指标3人(煤矿2人,非煤1人),实际死亡2人(煤矿1人,非煤1人),减少1人(煤矿减少1人,非煤持平)。
   靖宇县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人(煤矿2人),实际死亡1人(煤矿1人),减少1人。
   抚松县事故死亡控制指标1人(非煤1人),未发生死亡,减少1人。
   长白县事故无死亡控制指标,实际未发生死亡。
   市煤管局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人(煤矿2人),实际死亡3人(煤矿3人),增加1人。

    二、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2004年12月中旬,受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组成2个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六个县(市)、区政府,15个市直安全管理部门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重点抽查了部分乡镇、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考核组一致认为:2004年,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并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基本上落实到位。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结合这次考核工作,我简要总结一下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年初,我们围绕省政府下达我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6个县(市)、区,15个相关部门200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由市政府与这些单位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状。与此同时,全市重点抓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重心下移工作,全市纵向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500余份,横向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206份,为了使县、乡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去年7—9月市安监局、市监察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县、乡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为突出生产经营单位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去年我们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责任,落实了相关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市安监部门对临江市黄金选冶厂“6·22”事故进行了严厉的行政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得到了严肃处理。吉林煤监局白山办事处、市公安消防、市公安交警分别按各自工作权限对2004年发生的煤矿、消防、交通等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最近,市政府还将出台《白山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使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一是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市县两级安监机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人员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与此同时,我们还重点抓了乡镇安全管理体制的完善,全市六个重点产煤乡镇选聘了专职副乡镇长,其余59个乡镇、社区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660多个村级机构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部分乡镇还形成了一些比较规范的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例会、专题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2004年全市召开了4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种专题会议12次,重点研究落实不同阶段各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安全会议制度已成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决策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和人员素质的提高,改善了教学条件,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使培训中心的功能更加趋于完善。去年7月份通过了省安监局的资质认证。同时被国家中煤劳保协会、省煤管局分别确定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培训范围由煤矿各类人员培训为主拓展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各类人员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在有效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同时,去年以来我市重点实施了非煤矿山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五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安监局实现了与省安全生产信息网联网,并设立了独立的网页,一些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事故情况等能够经常登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政务公开、处罚公开。
   针对我市煤矿矿点多、分布广、瓦斯灾害严重、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等问题,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八道江区、临江市、靖宇县投资250万元,完成了40余处煤矿安全网络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作。

    六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形成。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我们组织市直15个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及所属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县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企业—主管部门—政府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及市公用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临江林业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为建设一支专业精、水平高的抢险队伍,强化了市矿山救护大队的职能和素质建设,新购置了一些必要的仪器、装备,解决了湾沟救护分队办公地点问题。引进二氧化碳发生器灭火技术,实施了湾沟矿区5对乡镇煤矿井下灭火工作。针对矿务局矿办小井移交后松树地区高瓦斯矿井集中的问题,我们又在该地区组建了一个救护小队。在日常工作中,救护大队把预防性检查和熟悉矿井情况相结合,划片划井,每个队员负责一定数量的矿井。这样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又随时掌握了矿井的状况,有利于事故的抢险。积极争取国家、省安监部门的支持,筹建省级应急救援中心,基本方案已经确定。5月28日,我市在八道江区进行了大规模的井下灭火抢险演练,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进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全市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了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安全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为目的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在整治行动中,有关部门抽调人员228人次,组成38个检查组深入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热线电话、网络咨询、张贴通告、发放传单、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了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了抗灾自救能力,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在第一个百日专项整治结束后,针对第一个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市政府又组织开展了第二个百日安全整治行动,重点解决第一个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中整改未完成的重大隐患和疑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显示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极大的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开展。一大批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长年未解决的 重点隐患得到根治,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特别是重点行业煤炭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1、煤矿安全整治。以“一通三防”及矿井防突水为重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规定对全市煤矿进行了梳理。共检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234条,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已确定的4处关闭矿井已关闭了2处,做到了“三不留,一毁闭”,其他2处正在回收设备,并将在限期内完成关闭工作;6处停产整顿矿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要求已完成了整改工作;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全市131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达到A类的矿山35家、达到B类的矿山66家,属于C类的矿山24家、属于D类的矿山6家。对于评估中属于C、D类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整治标准,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对6家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17项事故隐患依法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6家。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突出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了9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3家非法直流灌装液化气黑点,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5家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市直接监管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进行了安全评价,3户生产企业已经进行了安全评估。同时按有关规定对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5家经营企业,全部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4、消防安全整治。以省、市、县三级备案的14项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公安消防部门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对隐患重新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加快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目前省级备案的6项重大火灾隐患,已有4项整改销案,其余2项已向市公安消防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市、县两级备案的8项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销案5项,1项拟销案,2项正按要求进行整改。直接投入整改资金560多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全市建地下消火栓2061个。现有各种形式消防队伍15个,新增民办消防队6个。消防设施建设均已达到国家标准,消防部队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已达到国家最低配备标准。
    5、道路和水上运输安全整治。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水上运输管理及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道路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病车运行等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中,共投入警力395人,开展集中整治13次,纠正查处违章57323起,处罚51127人次,扣留驾照53个,暂扣118个,吊销26个;治理超限超载车辆358台,卸载68台。对全市排查出的174处道路隐患及事故多发点、段,已完成整改157处。对未完成整改的,严格落实责任、工期和质量,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6、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整治。对全市392家涉爆单位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32处,立即整改2处,限期整改12处。目前,共收缴爆炸物品122.5公斤,火雷管62枚,导火索10延米。9月20日,市、县两级安监及公安部门对江源县大石棚子鞭炮厂擅自恢复生产鞭炮,厂内储存大量原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的情况,采取严厉措施,对该厂予以查封,并将企业法人依法治安拘留。并责令县政府在年底前完成取缔工作。
    7、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以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拆装、中毒“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整治,共检查出事故隐患100余处,当场整改50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对存在安全问题较多和事故隐患较重的7个施工现场予以停工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
    (四)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去年,按照省有关部门的部署,我们广泛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安监部门组织代表队参加了全省“安全交通杯”安全知识电视大奖赛,并在竞赛中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在安全生产咨询日期间,共组织全市22个部门,举办咨询台10个,展出展板38块,悬挂条幅30条,印发宣传单20000余张。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我们积极发挥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员队伍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大范围的宣传报道,先后在新闻媒体播发、刊发新闻稿件上百篇,制作安全生产简报34期。
   (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
    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标志。去年下半年,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全面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的前期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学习、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稳妥进行。
    (六)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适应安监工作需要。
按照国家、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完成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移交工作。并对县区移交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移交后的具体监管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工作不断档。
    全面加强了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在2003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再次开展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普查、登记、建档工作。目前已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95户(其中:市直属23户、中省直企业72户)。全面开展了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严格落实了各项监控措施,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全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安监部门、市计委对全市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制定了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要求,下发了相关文件。目前,“三同时”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开展。
    综合以上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为实现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内容不规范。个别县(市)、区责任状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不能真正发挥责任状应有的作用。
    2、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滞后,多数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到位,有的甚至未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底数不清。“三同时”还没有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程序。
    3、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个别县(市)、区缺少专业部门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信息体系不够健全,信息传递不及时,没有真正实现与市安监局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滞后,个别地区部门未能形成良好的宣传工作制度,没有建立教育网络。
    5、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机构无资质等级。个别县(市)、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够重视,需参培人员底数不清。尤其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参培人数不足,持证上岗率低。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个别县(市)、区还没有建立起来,使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流于形式,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交通、消防重大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全市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245起,死亡161人;发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17人。江源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3起,长白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起,抚松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起。发生消防火灾事故433起,死亡8人。直接影响了江源、公安局等部门的考核排名。
    8、安监部门与其他安全管理部门、安监部门与各级政府存在的不协调、沟通差等问题还未能真正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情况、伤亡事故报告等制度还未能真正建立起来。
    依照《白山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了综合评分,做出量化评价。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别对临江市等五个县(市)、区政府,市直教育局等五个部门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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