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对非煤矿山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安排,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3月8日,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7]26号),对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作了安排。
督查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情况。二、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落实情况。三、对季节性露天开采企业开工前及停产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四、非煤矿山在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准备和开展情况。五、《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宣传贯彻贯情况。六、各市、州根据省局下发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情况。